“三结合”:一是静态定编与动态核编相结合。对全区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同时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掌握人员编制异动情况,并根据职能变化和人员异动情况动态核定编制。二是增人列编与增人增编相结合。对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需要增加人员的,经编委会研究,有空编的可给予列编;极个别满编事业单位特殊情况急需引进人才的,经编委会研究,可给予增加少量编制。三是财政预算管理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了编制实名制,实行工资发放动态管理,并强化监督检查。
“三统一”:一是统一机构编制凭证管理,二是统一编制通知单,三是统一机构编制软件管理。(张轶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