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省公安厅10月上旬暂停制证

访问次数: 1889                        发布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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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搬迁

因工作需要,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将于1051025进行搬迁,由政务新区搬回公安厅机关原服装厂。为尽可能的不影响群众正常办证需求,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请于9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证申请,制证中心将以最快的速度制发居民身份证。搬迁期间,将停止制发居民身份证,对于丢失等原因急需办证的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由此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