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 2339                        发布时间:2010-08-18

[字体: ]

皖政办〔20105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三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利用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进行我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采集,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秩序,现就在全省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以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系统和派出所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址信息为基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统一规范街路巷、小区名称和门楼牌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并施行地址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后的地址管理不重、不错、不漏、不乱。

具体工作任务:

(一)全面规范街路巷、小区命名和门楼牌编号。各市、县和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切实加强地址规范化管理,对街、路、巷、小区、自然村等地名不规范的,进行标准化处理;对无门牌(号)或者门牌有差错的,按规范理顺编号,从根本上解决街路巷、小区名称和门楼牌号设置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全面采集、核对地址信息。在统一领导、统一地址规范的前提下,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地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核对;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设置正式地址的地方,也要统一设置临时地址,并在设置正式地址后立即修正。

(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地址管理长效协同机制。建立相关部门长效协同机制,并以此为基础,采取社会化管理的方法,改变目前部门分散管理的现状,并在政府领导下建立本行政区域地址数据库,统一实现地址信息的动态排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健全地址管理的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址信息统一、完整、准确和鲜活。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省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门楼牌号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长效协同机制,推进全省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二)建立健全市、县门楼牌号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各市、县政府也应根据本地实际,以有利于门楼牌号管理为原则,成立本地区门楼牌号管理工作协调机构,抓紧起草本地区门楼牌编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立门楼牌管理工作推进协同机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门楼牌号管理的重要意义。门楼牌号涉及到群众户籍、房产、邮政通信、有线电视、供电供水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门楼牌号管理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维护政治和治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解决影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和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稳妥扎实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协同和减少群众负担的原则,理顺和规范街路巷、小区和门楼牌号,“逐房核对”采集信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保证地址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最大限度地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二)认真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个人,是一项社会工程。各地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把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集中力量,认真抓好地址信息采集、核对工作。公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地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核对;对不具备条件设置正式地址的地方,也要设置临时地址,并录入“两个实有”管理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负责街路巷、小区等地名的规范统一,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等问题,做好新建地区的系列命名和地名规划工作。门楼牌管理归属民政部门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的核定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核定的规范名称进行销售,制作、安装门楼牌;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门楼牌的日常维护管理,并加强房屋权属管理特别是涉及房屋权属地址的登记管理。

(三)严禁设立门楼牌收费项目。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门楼牌号清理整顿责任主体,严格按新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统一门楼牌制作标准,严禁设立门楼牌工本费收费项目。新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等可落实责任单位的,其门楼牌制作、安装与维护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公共场所以及无责任单位场所的门楼牌制作、安装和维护费用,由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场所以及无责任单位场所的门楼牌制作、安装、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经费。县(市、区)也可根据本辖区管理工作需要,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社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方式。

(四)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各级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日常监督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把地址信息质量和工作进度作为通报的主要内容。要建立“谁采集、谁负责,谁装订、谁负责”的信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只求进度、不求质量的做法,确保门楼牌号信息的质量。省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将对本系统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各系统年终综合评比,严格奖惩兑现。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