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强化措施 注重实效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顺利完成机构“三定“工作
近期,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组织有力,操作规范,实施到位”的原则,对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调整和划转,顺利完成了机构“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我局已按照“三定”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工作程序,落实了10个内设机构正科岗位,
自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实施机构改革后,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快速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处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研究方案。参照省林业厅及兄弟城市林业、园林部门机构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高效的“三定”方案。今年5月底,机构改革方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批准。三是开展宣传动员。6月,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对 “三定”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对机关处室职能进行调整和细化,拟定局机关人员定岗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三定”方案实施工作计划表;发放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征求意见表。7月中旬,召开了局机关全体人员“三定”方案实施动大会。四是实行竞争上岗。召开中层干部竞岗测评大会, 15名竞岗者竞争机关11个中层干部岗位,既展示了机关干部才华、又使机关人员组合更加优化;既激发了工作热情,又提高了工作效能。
市林业和园林局通过机构改革,使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更能适应新时期林业园林工作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我市统筹城乡绿化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更好地发挥林业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奠定了组织基础。主要特点和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主要职责更加清晰明确。通过科学界定职责,使全局的中心任务更加明确,职能分工更加合理,服务意识更加清晰。二是处室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局机关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及工会,进一步规范内设处室名称,进一步理顺各处室之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更有效地促进组织机构的规范运行。三是内设处室更加精简高效。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编委规定控制处室的设置,体现了层次清楚、职能分明、合理分权的特点。四是人员编制和职数得到精简确定。原市林业局、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转市林业和园林局管理。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无超职数配备现象。五是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通过对有关处室的撤并整合、职能的调整和各岗位职责的明确,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协调意识得到了强化,使工作的布置、指导、实施、推进更加顺畅有力。(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