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实施 “三定”落实成效初显
——合肥市旅游局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合肥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合编[2010]34号)、《关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合编办[2010]56号)的文件精神,市旅游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桑林兵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截止7月29日,市旅游局已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有关任务。
一是职能得到了理顺。主要是理顺了市、县(区)职能,强化了义务和责任;其次是理顺了机构内部处室之间的职能,使各项工作更加顺畅。除了对“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的三星级以下农家乐审核职能划转外,本着理顺市、县(区)旅游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县、区旅游管理职能,对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的初评和复核、国家A级景区和诚信旅行社的推荐申报、辖区旅游投诉、旅游行业文明创建、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工作的管理职能一并划转。
二是机构、岗位设置职能得到了优化。将行业管理处更名为监督管理处,把职能着力将从行业管理转变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将计划财务处更名为规划发展处,把职能着力转变到旅游产业发展上来,今年以来,规划发展处已经完成《合肥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的起草,《合肥市旅游总体规划》即将报规委会审批。
三是工作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机构设置调整后,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市旅游质量监督投诉中心与监督管理处工作融合,进一步健全了旅游投诉处理和应急机制,极大提高了旅游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6月份,成功处置了一起群体性旅游投诉事件。(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