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编办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由事后监督逐渐转变成事前把关,通过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实施编制总量控制、严格履行入编审核程序、构建多部门联动制约机制,不断推进督查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有效的杜绝了机关事业单位无序进人、超编进人的现象。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力度
始终注重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违纪预防教育,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和州党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深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加强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即发文件汇编等形式,组织县党政机关人员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特别是《解释》的颁布,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自觉约束自身的机构编制行为,自觉防范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现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将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组织学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从中吸取教训,严守纪律,自觉做到不越规、不违纪。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按编定员,实行“一人一编一证”。各单位不得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外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得在编制总额外自行确定编制。不得挤占或擅自转移编制。
三、坚持编制审核,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
严格履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现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每年编制使用总量确定后,各单位根据各自缺编数额,上报年度编制使用数。在审核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优先保证政策性安置人员使用编制。二是注重优化人员结构。三是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
四、坚持部门联动,建立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建立多部门相配合的的制约机制,是实现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逐步推进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综合约束机制。在编制使用总量确定后,我们及时通过财政部门列入年度预算,对于超过年度编制使用总量增加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聘用(任)和调任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发工资,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社会保障等手续,有力地维护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魏洁)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