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市)级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开展,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和服务工作,津市市编办积极落实三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三定”工作。
一是严规范。津市市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职数、人员编制等要求,从严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强指导。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会议之后,津市市编办全体干部深入涉改单位逐家走访调研,了解单位职能运行及变化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各部门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的情况分析和调整建议,并就“三定”规定的参考依据、把握原则、基本程序及起草草案的具体要求和注意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为“三定”工作的顺利推进打好了基础。
三是细审核。为提高“三定”规定草案质量,他们抽调曾经在编办工作过的老同志,成立了3个“三定”审核工作小组,分口对部门上报的“三定”草案进行修改把关。定稿后,再依次提交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市编委会议研究审定。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