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
县编办积极与县统计局协调沟通,按有关要求为我办提供2009年12月底全县各乡镇、街道户籍人口数及地域类型,根据省编办的核编比例及各镇人口数对我县20个镇卫生院进行编制核算并报省编办审批;同时我县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依据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编办〔2010〕26号)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创造性地将抽象的文字核算标准进行数字化,缩短了测算时间,提高了核算效率和准确率。这次编制核定工作实施快、测算准,取得效率和效能的双赢,并得到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为我县医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编制保障。(涡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