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批准印发八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访问次数: 3482                        发布时间:2010-08-23

[字体: ]

甘肃省庆阳市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后,不失时机地启动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在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切实理顺职责关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上取得实质性进展。7月底,庆阳市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8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庆阳市8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是县(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改革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的,市上先后三次向省编委办汇报衔接后定型。市委张智全书记、市政府周强市长及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阎晓辉、市委常委、副市长付振伟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提出明确指示,要求在保持县(区)政府组成机构框架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在限额内尽量体现县(区)的特殊要求和特色,不搞一刀切。728,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周强主持召开第四次编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县(区)执行。

市委、市政府在印发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中要求,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2010年三季度末实施结束。机构改革期间要严密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各部门机构、编制和除领导任职以外的人员流动一律冻结,严禁突击新增机构编制、新进人员、提高机构规格,严禁转移、私分、挪用公有财产和隐匿财产、伪造债权债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苏效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