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编办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制度建设的意见》

访问次数: 1877                        发布时间: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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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日前,济南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机构编制部门要从八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准则,确保决策符合实际,提高决策水平。

  二是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编办工作规则和各项会议制度、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等,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政策的执行力。

  三是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关党务、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信息宣传、信访工作、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公示公告制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规范“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建立和完善学习调研制度。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务虚会、业务培训会、调研课题组、公文写作小组等长效机制,提高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清理等程序,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七是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加快机构编制门户网站等电子政务建设,实行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数据库和机构编制管理台帐,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八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牢固树立机构编制部门公道正派、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意见》对加强制度建设的方法步骤作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制度建设任务。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