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编办“三个明确”加强机关学习

访问次数: 2015                        发布时间: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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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以来,把打造学习型机关作为机关建设的着力点,通过三个明确,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明确学习目的,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编办普遍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以促进工作开展和提升工作水平为学习的直接目的,努力做到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编办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达到个人能力素质有新提高、团队创新能力有新增强、整体工作有新起色的总体目标。

  二是明确学习内容,多种学习方式相结合。编办在开展学习伊始就明确了三部分学习内容,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业务知识学习,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厅字[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国家、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文件,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促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了丰富学习方式,编办坚持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每周有任务,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系统学习和重点精学结合起来,把专题讲座和交流讨论结合起来,使学习卓有成效。

  三是明确学习纪律,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学习贵在实效,重在坚持。为了保证学习取得明显的效果,编办建立了严格的学习制度,每周末安排好下周学习内容,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严格考勤。同时把机构编制相关文件材料汇编成册,供工作人员随时学习、随时传阅。对每次的学习检查情况都进行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