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访问次数: 1674                        发布时间:2010-08-25

[字体: ]

我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9年,全省国有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519.7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多;利润总额116.4亿元,增长10倍以上;到去年底,资产总额达 5644亿元,比 2005年增长267.3%;净资产2164.8亿元,翻两番多。这是23日记者从全省市县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获悉的。
    2005
年,全省17个省辖市建立国资监管机构,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框架基本建立;2009年,全省17个市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又重新调整,其中合肥单独设立国资委,基本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其他16个市的国资监管机构,有8个与经信委、有8个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在市级国资监管机构中,有156名人员专职从事国资监管工作。全省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106个县(市、区)中,有92个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当地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当地特色的市、县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为真正建立比较完善的出资人监管体系,在未来3年至5年里,我省将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培育优势产业和企业集团,把90%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公益性产业等领域,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公司大集团。计划到十二五末,省属企业将从目前的33户调整到25户左右。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