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歙县依据权责清单目录中确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一是落实推进机制。明确落实“双公示”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县发改委,分管副县长担任负责人,发改委的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其他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承担具体落实工作。
二是明确公示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包括: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等计9项;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包括: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等计11项。
三是公示截止时间。自今年4月底起,各单位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并同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对权责清单目录公布实施后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于5月底前公示完毕,同步推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四是完善系统加强评估。各单位根据“双公示”工作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息平台,保障信息数据及时公示和交换,并按月动态发布“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县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