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编办严把“四关”扎实开展部门“三定”工作

访问次数: 2248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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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三定”工作是全面落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庐江县编办在开展部门“三定”工作中,严把“四关”,全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严把培训关,力求实际。该县机构改革动员会后,县编办及时组织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并邀请市编办负责人作具体业务辅导,精心指导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域特点,在确保政令畅通的同时,适应新形势,转变职责,理顺关系,优化内设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是严把初审关,力求质量。该县各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县编办在认真梳理分析职能、理清主要职责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权责一致、一事一责、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初步提出牵头部门和主次责任。

三是严把协调关,力求共识。针对部门职责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方面存在差异的问题,该县编办深入相关单位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一致;查阅相关资料,对“三定”规定初稿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力求方案科学合理,既符合上级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四是严把审定关,力求规范。该县部门“三定”规定初稿形成后,县编办将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调整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制成表格,提请县编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修改,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界定职责权限,确保职责明晰,内设机构原则上与职责对应一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应体现精简、效能的原则,与职责相统一,确保“三定”规定(方案)质量,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庐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