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机关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访问次数: 2280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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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圆满完成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任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走上新的岗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

市“三定”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教育局党委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委精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在局机关围绕“三定”工作的各类会上反复强调:“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顺利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局“三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多次座谈讨论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上报了《合肥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专家论证,市编办于5月底正式印发《合肥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决策方案科学

市教育局“三定”工作从决策论证、方案制定到落实到位,整个过程环环紧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事分开。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将属于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划到局机关,将事务性工作全部移交事业处室,同时将原先在行政处室的事业身份混岗人员重新分配到六个事业中心,规范了机构设置,实现了政事分开。二是放权减负。能下划县区教育部门的权限一律下划,使市教育局机关职能由微观管理逐步向宏观调控过渡。这次改革一次性下划了与义务教育有关的所有职能,包括下划十二所市属学校到区政府管理,下划培训类机构、民办初中、小学审批及初中学籍管理等工作到区级教育部门;真正形成了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权责分明。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理顺职责关系,实行权责一致,从根本上解决了职能交叉的问题,也有效遏制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四是公开竞争。机构整合过程中,对4个内设行政和事业机构正职领导岗位进行了民主推荐,对3个事业机构副职领导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来确定岗位,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五是合理分流。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到的人员交流调整占机关全体人员的40%,彻底清理了混编混岗现象,所有归并和调整部门的人员都能发扬顾大局、为全局的精神,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有变动,但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不下降。六是交接到位。各部门按局党委统一要求做好办公用品的交接工作,严防资产流失;尤其是做好了工作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目前,各部门工作紧密衔接顺利开展。此外,局相关部门还及时与省、市各有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三、改革效果显著

我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得到局机关内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学校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媒体也对我局机构改革工作给予了积极报道。

一是人员思想稳定。机构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干部多,各方面也比较关注,议论、疑问在所难免,在各项工作过程中,局党委高度重视做好引导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策宣传导向,注意多渠道关注了解广大机关同志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找机关同志谈心,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思想工作,特别是对个别思想不太理解的同志进行耐心细致地开导,确保了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二是珍惜新岗位。机构改革落实到位后,方东玲局长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会上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如何珍惜岗位”,并要求各处室开展讨论。讨论中,局机关全体同志体现了强烈的服从意识、大局意识和珍惜岗位意识,纷纷表示要树立坚持忠诚守望为国为民的信念,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事业。原电化教育馆、教学仪器站与基建办整合成市装备电教中心,原电化教育馆馆长、原教学仪器站站长不再担任中层实职,两位同志在接受局领导谈话时,对局党委的安排表示了极大的理解和赞成,一再表态自己不会带任何思想情绪,而且以后服从组织安排,有一份心尽一份心,有一份力尽一份力,体现了强烈的大局意识。

三是队伍得到优化。通过机构改革,市教育局机关干部队伍得到优化,工作机制更加有序,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目前机关人手十分紧张,但广大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热情高涨,市教育局全体同志将借这次内部机制体制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把我市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合肥市编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