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采取五项措施 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膨胀

访问次数: 1983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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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全县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只减不增,具体做法是:

  一是建立严控机制。乡镇的行政和事业编制,由自治区及自治州编办下达,县编办实行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

  二是强化管理手段。根据州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对乡镇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定期进行实名制公示,严把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关。

  三是完善制约机制。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控制人员编制膨胀的有效机制。县编办严格核定人员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职数和编制限额内配备干部、招录人员、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核拨经费、发放工资。

  四是制止条条干预。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乡镇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其他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乡镇机构编制的事项,一律无效。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将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对乡镇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并实行年度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违反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