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

访问次数: 1882                        发布时间: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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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次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湖北省荆州市编办要求各县市区强化四种意识,有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各县市区编办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通过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营造相对宽松优越的工作环境,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求在改革中围绕工作大局,思考、运筹和开展工作。本次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就是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保证各项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从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强化公开公正意识。要求各县市区编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宣传改革政策,科学制定各单位改革方案,在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机构职数和人员编制,该公示的环节一律予以公示。同时完善服务对象、纪检监察、新闻舆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使权力在监督中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坚持维护编制政策的严肃性,自觉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杜绝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