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县政府机构改革32家单位“三定”规定正式印发

访问次数: 1779                        发布时间: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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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郧县32个单位的三定规定正式印发,此举标志着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730,郧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编委主任胡玖明主持召开编委会,审议县编办上报的县直32家单位的三定规定。经过认真讨论,32家单位的三定规定一致通过县编委领导审定。郧县编办按照县编委领导的意见,已将32家单位的三定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819,郧县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三定规定再次进行了审核把关,并同有关单位进行了进一步协调沟通。

  自今年4月中旬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以来,按照十堰市委、市政府、郧县编委的统一部署,郧县编办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抓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郧县编办研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落实措施。在具体措施上,研究制定了分组分批推进、集体讨论审核的方法,按照既定的分组,抓紧时间分批进行督办。既分工又协作,集中精力、集中人力、聚精会神抓好各部门的三定工作。经过与涉及改革单位多次交流沟通,最终形成了各单位三定规定。

  下一阶段,郧县编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收集整理改革材料,认真总结改革工作。(赵婷婷)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