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2117 发布时间: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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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零时,由省委政法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全省政法机关警车免交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根据文件规定,自即日起,原悬挂皖O牌照的非制式警车上路一律按照规定交纳公路车辆通行费。而办理了新式“警车免费通行证”的制式警车享受免费通行。
原来公安交警非制式警车(悬挂皖O-×9×××车号牌)凭“警车免费通行证”,能在全省收费公路上免费通行。而从9月1日起,该证件全部停止使用,这些公安专用车辆不再免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全部按照普通车辆收取通行费。据统计,新的收费政策施行首日,进入收费路段的非制式警车共计495台,均主动配合按规定交纳了通行费。(记者袁虹莉)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