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编办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规范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在《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经过修订、补充和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这个制度汇编共分上下两篇,上篇包括工作职责、政务工作、行政执法、行政问责、信访工作、安全保卫等7章67项管理制度,下篇包括党务工作等19项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编制管理机关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树立“清廉、负责、奉献”的行业形象,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刘东升)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