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编办规范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2347                        发布时间:2010-09-08

[字体: ]

为解决改革推进中程序复杂繁琐,操作步骤不统一,审核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佳木斯市编办通过制定两个工作流程图来规范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重点围绕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审批两方面内容,为县(市)区制定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流程图。即在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上,严格执行市编办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审议三个步骤;在三定规定的审批上,严格履行县(市)区政府部门提出三定规定草案和说明,县(市)区编办进行审核,县(市)区政府党委审批,各部门组织实施,市编办备案五个程序。

  二是在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草案审核中,制定了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流程图。即坚持三定草案由市编办业务组初审、市编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市编委会审议通过的三级审核制。

  两个工作流程图的实施,既化繁为简,方便快捷,提高了改革效率,又规范了改革推进程序,便于操作,实现了有序稳妥推进改革。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