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5万元建房补助资金下拨

访问次数: 1482                        发布时间: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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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今年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倒房受灾群众都能搬入新居,省民政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下拨建房补助资金78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00万元,省级资金4185万元。
  据悉,截至8月份,全省因灾倒房重建补助11479户,其中五保户2562户、4244间,低保户2851户、5702间,困难户3584户、7168间,一般户2482户、4964间。
  今年我省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和工作实施的有关要求,仍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作的通知》执行。即五保户每户补助1万元,其他倒房户每户补助不超过2间,低保户每间补助5880元,困难户每间补助4200元,一般倒房户每间补助1500元。五保户、低保户和困难户补助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
2比例分担,一般倒房户补助资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有关方面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受灾群众建房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要按照省确定的建房补助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并与省下拨的资金统筹使用;要严格执行救灾款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救灾经费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