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编委批转《新余市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访问次数: 2197                        发布时间: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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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批转〈新余市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认真学习。同时决定于925日至1110日对市中心幼儿园、市城北幼儿园等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今后将在全市推开。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运转状况,促进事业单位法人提高管理效能、服务效益和能力建设,增强法规意识和绩效观念,强化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推动该市事业单位法人的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颁布,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杨赟)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