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能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原则上不再成立相关事业单位
●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和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5年内示范区一半以上社区建成和谐社区示范单位
记者9月2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民政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皖江示范区将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努力打造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先行区。
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凡能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原则上不再成立相关事业单位。制订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
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构建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和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在皖江示范区所有街(镇)设置“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备案制,鼓励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发展。探索建立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志愿者注册、认证、培训制度,在3年至5年内,实现社区居民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20%以上。5年内,将皖江示范区一半以上的社区建成和谐社区示范单位。
皖江示范区还探索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确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水平;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和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监督、指导;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津贴制度、农村贫困家庭长期病人集中照顾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居家养老指导和服务网络,逐步扩大社区养老服务队伍,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服务,开展社会力量独立兴办儿童福利机构的试点。此外,皖江示范区还将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加快健全救灾救助体系,建立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做好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等。(吴林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