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访问次数: 2356                        发布时间: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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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谋划  提速实施

——霍山县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三定”工作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中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霍山县编办积极行动,提早谋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政府部门的“三定”工作。

一是提前部署。坚持“三定”工作先行一步,早在全县机构改革方案批复下达之后,县编办就立即着手,下发通知对部门“三定”工作做出部署安排。要求政府各部门按程序启动 “三定”工作,确保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单位能够及时将“三定”方案报送县编办。

二是严格程序。县编办按照省、市编办关于“三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政府办、法制办认真对各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审核,对其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对涉及职能调整较大,有可能出现交叉的“三定”审核时,编办积极汇报,由分管县领导主持召开专门的协调会,统一思想认识,合理界定职能分工。确保了“三定”方案既符合机关规定,也符合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权责一致。

三是分步实施。在具体审核过程中,我们分两批对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审核。第一批重点审核涉及单位合并、职能调整较大的部门的“三定”规定,在7月底前完成了经信委、人社局等13个部门的“三定”审核审批工作。9月初,对9个政府工作部门及人防办、法制办等加挂牌子单位的“三定”规定进行了审核审批,以上分别召开两次编委会专题进行审议,现以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目前,政府各工作部门已按照“三定”规定完成了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整合和人员定编定岗等工作。(霍山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