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定”实施后运转正常,初显成效。
一是职责的交叉问题得到解决。以往在建设、房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存在的职责不清问题得到全面理顺。此次改革共调整职责13项,增加(承担)职责16项,取消(下放)职责13项。
二是混编混岗现象得到彻底解决。市直党政群机关共清理掉行政编制以外各类编制250名。
三是行政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办理。在市直12家行政职能部门调整单设了行政审批服务科,进住市行政服务中心,23家行政职能部门合署设置及参照设置了行政服务审批科,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加大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深化了改革层次,增加了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的思路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调整优化了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体制机制。围绕改善民生,整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与卫生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解决一了些部门之间长期关系不顺,扯皮现象。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得到全面清理归位,实现了政事分开。(宿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