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省人均公卫服务经费将不低于15元,这15元怎么花?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厅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政府下拨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经费,原则上应有30%用于农村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保证基层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要。
安徽省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省资金筹措标准,即2010年按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5元、2011年人均不低于20元,以后的筹措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总经费的三成必须用于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助经费下移,使经费真正用到每一个群众身上。
此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为城乡居民购买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病管理等8个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根据年度预算,按月预拨或按一定比例预拨,年终或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经卫生、财政部门考核,结清财政补助资金。(谢麒麟)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