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编办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收到通报后,昌都地区编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贯彻。
一、迅速组织学习。各县编办、地直各单位迅速将《通报》向县委、县府、县编委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溆浦县违纪违规问题为戒,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工作措施。通过学习《通报》,各县、地直各单位进一步深化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认真查找本县、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就进一步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细化了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和集体研究制度,完善编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和“三个一”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设立撤并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不断规范机构编制审核审批行为和工作流程。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增进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切实增强各单位、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四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地县两级编办结合学习贯彻《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