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功能齐全、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台网;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和规范地震台网建设,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要求,2010年底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要确定1名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到2015年,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尽快完成郯庐断裂带沿线及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尽快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程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推进农村防震保安工作,2012年底前,各县(市)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严格落实交通设施、重大工程等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到2020年,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要能综合抵御当地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