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

访问次数: 1935                        发布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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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集中开展清理检查工作。

清理检查工作采取各部门自查清理和市编委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扎实有序地进行。一是摸底清理阶段,由各单位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登记,提出具体清理时间。二是自查清理阶段,各部门于年底前完成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自查清理工作,形成自查清理报告。三是督查清理阶段,市编委将于明年元月组织力量,对各部门临时聘用人员清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进行督查。

《通知》指出,清理检查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被清退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通知》要求,从201010月起,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准再自行临时聘用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需按程序报批用编用岗计划。对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政策,擅自随意聘用临时人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及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宣城市编办  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