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编办积极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访问次数: 2011                        发布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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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绿园区编办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推进《保密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区保密局、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要求,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办于近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精心组织,加强管理。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吸收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明确日常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科室负责人不仅管理好业务工作,还要管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脱节现象。

  二、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组织编办全体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以及保密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每名干部做好笔记,同时结合各自的岗位实际撰写一篇学习保密法的心得体会文章。

  三、开展座谈,认真查找。 

  一是组织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及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人员进行座谈,结合新修订的《保密法》查找本单位、本科室开展保密工作的得与失,认真查找本科室计算机、文档泄密隐患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特别强调编办计算机、U盘管理使用规定,防止U盘混用泄密,把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大力宣传,人人知晓

  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单位进行宣传,扩大了广大干部对《保密法》的知晓率,强化了保密意识,营造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制度,严格执行。

  该办严格按照区委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保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该办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人手一份,随时督促干部对各项工作的保密,对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做好本单位涉密文件和资料的批阅、上交,规范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对外宣传工作,对市、区的涉密涉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定做到严格保密。

   (四)专职保密干部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规范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定密准确率达95%以上。

   (五)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与因特网完全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内、外网分网处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