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四项措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访问次数: 1492                        发布时间: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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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潍坊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寿光市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四项措施确保此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一是认真思考并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和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推行乡镇机构改革。

  二是突出特色,实行个性化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不能是简单地精简人员,而是要转变职能,加快发展。由市编办牵头,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每一处镇街的实际情况拿出具体意见。

  三是从严从紧,合理控制乡镇机构人员编制。改革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系和创新乡镇行政运行机制,逐步理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确保下放的权力与责任对等。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要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坚持权责一致,赋予权力的同时也赋予责任,有权必有责,履权必负责。(王晨筱)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