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稳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访问次数: 1748                        发布时间: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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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自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四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医改试点工作。目前,该区基层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按新机制正常运转。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采取“先难后易”的办法,选择竞聘人员多、工作难度大的汤口、甘棠、焦村卫生院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半径和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因事设岗,公开公平竞争开展了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对分流人员严格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全区参加竞聘人数为223人,其中:竞聘上岗174人,正常退休2人,分流47人。

2.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科学核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数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严格实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直接和政府补偿款挂钩。乡镇卫生院收支纳入区级支付中心统一核算,重点加强收支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结果和员工的工资收入挂钩,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管理机制。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已兑现。

3.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太平湖镇、龙门乡采用不同模式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出3家医药公司作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配送企业。全区14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及92个参加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差额资金由区财政足额予以补偿。

4.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及时完成了全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经费测算、财务专项核查、财务审计审查工作,核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制定了《黄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实施细则》,并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目前省区财政款项已及时分配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外,考虑到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不能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实际情况,将差额部分列入了区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