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连松指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在我省各级人大多年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探索和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做到认识上有提高、工作上有作为、方法上有切入点。同时,不断增强人大自身建设,对一些重大问题主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孟富林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切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进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进程,促进依法治省,建设和谐安徽做出新贡献。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认识,这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础;进一步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这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前提;进一步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这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条件;进一步制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新举措,这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进一步研究落实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这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保证。
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名誉副会长应宜权、杜宏本、邵明、陈基余、刘康,副会长吴昌期、吴天栋、陈瑞鼎、季昆森、高福明、朱成林等出席研讨会。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