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访问次数: 2378                        发布时间: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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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以“医药分开”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市属8家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06年的45.7%降到2009年的42.8%;每出院病人次均药费从2008年的2467.46元降为2375.28元,下降92.08元;每出院病人总费用中药费比例也从2008年的41.85%降到38.7%,降低了群众药费负担,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芜湖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为切断医和药之间利益链,2007年底成立了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为市卫生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08年起,市属8家医院的药剂人员全部划转至该中心统一管理,各医院药房统一更名为药品调配中心,医院不再卖药。药管中心统一负责全市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2009年,芜湖市进一步加强了医药分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芜湖市市属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执行医药分开相关制度、处方和病历管理、临床合理用药及用药疗效评价、规范临时用药申报程序、严禁擅自在外采购或销售药品制度执行情况11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今年该市进一步加大医药分开改革力度,所辖各县均成立了药管中心并独立运行,在县级医院全面实施医药分开改革。

二、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芜湖市实行公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一是成立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医疗集团投资、管理、运营的高层次议事决策机构,实行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根据区域分布和医疗机构功能,组建三大医疗集团,为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执行机构,负责医疗集团日常运行管理。三是多方监管,市发改、卫生、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医疗集团实施监管。四是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院长任职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医疗集团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由市委任命,副职由集团院长提名,报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备案后聘任。五是在医疗集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为医院的经营决策服务。总会计师由国资部门提名,并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任命。六是为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统筹配置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今年91日起,芜湖市探索建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向区级医疗机构延伸新机制,取消区级医院建制,根据区域分布,将市属四区医疗机构分别并入市三大医疗集团,由医疗集团实行人事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资产统一配置。努力形成优势互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办医格局。

三、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社保全覆盖。2008年初,芜湖市结合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重新定编定岗,实行全员聘用制。为单位所有人员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既大大减轻了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又解除了在职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绩效考核。2008年以来,以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制定了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和实施细则,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审计部门审定的单位工资总量,由各医院制定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办法。制定了市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收入分配办法,并从基本薪酬、岗位责任薪酬、年度目标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等四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实行院长年薪制。规定医院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倾斜,起到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积极作用。三是推进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社会化。医院成立了物流中心、保障中心、支助中心,更好地服务临床、服务患者,并全部实行社会化。

四、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从2008年开始,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用于整合医疗资源,支持公立医院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各医疗机构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剥离进社保之后,财政原来拨付给医院的每年4000万元事业经费依然不减。将医保病人费用后付制改为预付制,按上年同期医保费用水平每月预付医院90%资金,保证医院运转需要。同时,一次性安排2500万元用于医院资金周转,解决医院欠付药费款。(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