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服务管理,包河区大圩镇根据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村级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作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系统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确保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工作职责、保障措施、考核监督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创新管理体制与机制。村卫生室设置主体为村委会,村卫生室自主经营,按照“村举办、镇监管、院考核、区镇补助”的体制运行。为保障其正常运行,区卫生主管部门和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药品零差率、统一业务指导、统一资质管理、统一计划培训,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律责任。合理确定待遇。对聘用的医务人员由各村每月预支生活费800元,统一办理新农村养老保险,另根据工作年限和职称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年终根据服务人口数和绩效考核情况由区镇兑现公共卫生补助和“以奖代补”经费,较好调动了村级卫生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目前,大圩镇共规划布局7个村卫生室,统一安排了服务用房,各村与15名具备资质条件的从业人员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人员都到岗到位,一个新型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已形成。(包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