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访问次数: 1375                        发布时间: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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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山、龙海、华安三个县(市)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经漳州市编办审核后,分别经当地党委批准,正式组织实施,这标志着福建省漳州全市11个县(市、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于年底全面完成。

  漳州市早在2005年便开始开展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至今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整个改革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试点探索阶段。2005年在南靖县进行首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该县同时被省编办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县和直接联系点。2007年又确定龙文区和云霄县为第二批试点。这个阶段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摸索和积累经验,主要成效是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改革整合,告别了以往七站八所机构林立的局面,设置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等几个单位,而且均彰显服务功能。

  第二阶段是全面改革阶段。2009年在总结前两批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在全市推开。当年56日,于云霄县召开乡镇机构改革现场会,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当年,有5个县(区)进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是扫尾和巩固阶段。2010年,市编办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交流汇报会,要求尚未开展改革工作的最后3个县(市)要抓紧制定和上报改革方案,于2010年底前完成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