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县跻身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访问次数: 1479                        发布时间: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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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霍山、青阳、休宁、肥东以及潜山5个县日前跻身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省能源局负责人介绍,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总量要达到15万吨标准煤以上或户均1吨标准煤以上、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要占农村生活用能比重50%以上,包括小水电、风电、沼气及生物质气化和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每个绿色能源示范县还将获得财政补贴,以支持其在新能源利用方面获得更好的发展。(唐小虎)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