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居巢区编办以独立设置为契机,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机构编制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一、认真学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居巢区编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增强意识、提高能力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努力形成人人讲学习的良好氛围。先后组织全办干部深入学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中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并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职责。
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开展清理“吃空饷”和临时聘用人员工作。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我区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和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财政、教育、卫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编办,并成立督查指导组。为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清理通知,由各单位自查上报,督查指导组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对照各单位编制年报、工资发放花名册、考勤表等逐一核查,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等不同类型“吃空饷”200多人、临时聘用人员2000多人。针对清理出的各种“吃空饷”类型和临时聘用人员,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巢湖市居巢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巢湖市居巢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强化编制前置审批,严把人员“进口”关。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办事程序,严把人员“进口”关,强化人员编制管理,切实解决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中存在的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编委出台了《巢湖市居巢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平行单位之间调动由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经区编办审核,在编制范围内、身份相同的情况下,报区编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由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乡镇和党群系统由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逆向调动的原则上须经公开考试、考核选调,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编办申报进人计划,经编办审核后,提请编委会议研究,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根据编委研究同意的进人计划,组织考试考核,并将拟选调人员提请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此项规定的出台,强化了编制部门的前置审批和人员编制管理,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居巢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