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提出下一步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指导思想

访问次数: 2300                        发布时间: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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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编办将巩固、深化、完善作为下一步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即: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巩固农村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新机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研究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具体措施。具体分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继续控制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量;坚持公益性服务社会化的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2、进一步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手段,理顺县乡政府职责关系,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新机制,确保乡镇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动态调控编制,合理配备人员,对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中亟待加强的工作(乡村规划管理、环保、安全生产等)予以加强,确保乡镇政府高效运转。

  4、大力推动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