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肇庆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市直各部门积极参与,成立了由市编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等组成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还组织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编办主任、发改局局长及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到佛山、东莞市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在深入调研和总结前期鼎湖区广利街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肇庆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并印发了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权目录。改革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精简效能为导向,规范设置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这次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科学”原则和各类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全市乡镇机构设置“统一版本”,为规范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设置,避免名称的五花八门,还规定了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名称。同时,考虑各乡镇的实际,允许各地可以进行适当的微调。
二、调整乡镇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解决条块分割问题。为了解决镇级“条块分割”矛盾,按照完善镇政府功能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把司法所、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等原来上级主管部门派驻(出)机构的职责划入镇机关,与镇相应机构进行整合;把工商所、国土所、派出所等按规定设置的派出机构调整为双重管理,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征求镇党委意见,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镇的协调;规定实行中心所管理体制的工商所和国土所,其主要领导人事任免要一并征求辖区各镇党委意见。同时,调整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规定外,设在镇的事业站所,全部调整为镇管理为主,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三、推广试点街道改革经验,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肇庆市主动改革,选择鼎湖区广利街道作为该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该街道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并取得良好成效。群众普遍反映,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减少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方便了群众,是一件真正让群众受惠的实事好事。为此,在《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重要内容,引导、鼓励全市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努力探索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完善和延伸行政服务,推进政府服务前移,整合镇、村公共服务和行政资源,进一步完善镇、村综合公共服务机构和综治信访维稳站,构建综合服务和大综治、大调解格局,推进限时办结承诺制度,建立行政人员首问责任制和办理情况及时公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四、大力推进管理事权下放,切实实现“简政强镇”。为了解决乡镇责大权小问题,肇庆市以“简政”、“放权”为重点,将发展重心下移至乡镇,做强做大乡镇经济,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从而达到“强镇”目标。凡是能够下放到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事权,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放权、内部调整管理权限和服务前移等方式,一概下放,依法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管理权限。目前,市政府下放到各县(市、区)的首批行政管理事权目录,涉及30个部门近400项关于微观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审批、管理权限。同时,考虑到全市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均衡和承接事权下放能力不一的实际,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进一步制订本辖区事权下放目录。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