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召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访问次数: 2461                        发布时间: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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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河北省邢台市召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编委副主任张砚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县(市、区)主管领导、组织部长、编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张砚平指出,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张砚平要求,要把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主要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根据不同类型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转变职能的四个重点。二要坚持推动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三要坚持在理顺关系方面下真功夫。妥善处理好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关系,实行责、权、财相统一;妥善处理好乡镇政府与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关系;妥善处理好乡镇政府与市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关系,坚持服务而不决断,指导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包办。四要坚持按要求调整乡镇机构编制。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科学配备编制和人员。创新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五要坚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认真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禁超编进人。积极探索,适当扩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

  张砚平强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全市上下要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指导、严格审批、严肃纪律、明确时限的五项原则,严格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确保201012月底如期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