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编办四项措施贯彻落实《通报》要求

访问次数: 1316                        发布时间: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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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编办在中央编办印发《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以后,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通报》有关要求。

  一是,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区编办迅速将《通报》精神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编委会成员进行了汇报,并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切实增强对机构编制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区编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通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潍坊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区编办结合四项监督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通报》要求,对照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是,积极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区编办深入各部门调研座谈,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