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登市编办创新机制 总量管理镇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访问次数: 1930                        发布时间:2010-11-29

[字体: ]

近日,山东省文登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调整镇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镇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均衡分配、按时预批、定期备案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镇级事业单位服务功能,扩大镇级人员编制管理自主权,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文登市编办在深入全市12个镇、3个街道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市镇级事业单位推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市编办对各镇、街道下达事业编制总额,由各单位在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额内,自行均衡地分配每个事业单位编制额数。年度内,岗位变动的人员,要随时报送预批登记表,经市编办审批后各单位方可调整人员。每年12月份,各镇、街道将人员编制情况报送市编办审核备案,并予以公示。

  文登市编办将积极指导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实行好镇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镇级事业编制总额,分阶段对各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栾晓波)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