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法》,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桃源县编委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保管期限规定》,明确档案工作管理目标,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地整理好档案。严格按照档案分类、保管期限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分类和装订,机构编制档案、文书档案和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更加规范。同时加强了库房管理,扩大了库房容积率。
三是注重档案开发利用。将历年的与机构编制相关的文件汇编成册,文件查阅方便快捷;事业单位登记资料“一个单位一本、不缺不漏、专柜保存、摆放有序、查找方便”。今年来,积极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和人员提供登记查询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受查询11人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份。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