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职能转变成效明显

访问次数: 1868                        发布时间: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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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通过对本次改革所涉及的40个部门的主要职能进行梳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编办采取下放、取消、转移、加强等方式,对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科学配置。具体做法是:

  一是重心下移。结合该市实际,将11个部门的23项审批权限下放旗区,简化办事程序,扩大旗区行政审批权限。

  二是精简职能。取消了部门承担的一些社团登记管理收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三是推进社会化进程。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等技术性、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行业协会)。

  四是突出民生。按照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经济社会事务职能。如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应急职能;加强了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职能,切实把政府该管的事项管好。通过进一步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更加符合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截止目前,市直参与改革的40个部门中,市编办已对37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审核下发,其余3个部门的三定也将于近期拟定下达。(张瑞芳)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