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1681                        发布时间: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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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办明电〔20107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吉林“11.5、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就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各地、各单位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保持了火灾形势稳定。

但是,近日省内接连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火灾事故。1116,巢湖市玛果酒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50平方米117,旌德县一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21,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料场堆垛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余平方米;1122,亳州市双杰学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10间宿舍过火,1480余名师生紧急疏散。

针对亳州市双杰学校宿舍火灾,1123,张宝顺书记批示:“向全省通报,各地要对学校、幼儿园等集中进行排查,严防火灾等各种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和群众安全。”王三运省长批示:“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将此事故立即通报全省,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高楼和人群集中场所要拉网排查,责任到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宝顺书记、王三运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省近期小火多发,既有冬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等客观原因,也有麻痹松懈等主观因素,更主要的是不少基层单位对消防安全不重视、不投入,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基础工作推不动,重点工作进展慢,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清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警钟长鸣,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减少一般火灾,严防重特大火灾,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二、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所有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物资密集,扑救难度大及其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场所,分部门、分系统、分行业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从机关到企业、到学校、到商场、到门店、到工地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坚决做到“十个一律”,即: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凡重大火灾隐患至今未整改销案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凡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7个督查组,采取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曝光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防范方法、自救措施和逃生技能,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老幼妇、病残弱、留守老人、中小学生等“高危”人群的识灾、防灾、规避火灾风险的能力。要加大对行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教育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消防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加强消防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对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不得欠新账。要加大投入,从当地实际出发,尽快配齐举高消防车等特种灭火和抢险救援车辆,配足配齐侦检、破拆、警戒、救生、堵漏、排烟照明器材及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不断提升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