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

访问次数: 1525                        发布时间: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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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胡连松、朱先发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汪国才秘书长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会议121318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价格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预防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规定》;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省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其他。
  主任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继续设立公民旁听席,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