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低"并非是"便宜没好货"

访问次数: 1263                        发布时间: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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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安徽省用《意见》提到的新采购办法进行了一次全省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中标价平均降幅达50%以上。有人认为这种招标方式会带来“药价虚低”、药品以次充好的后果。
  价低质就次?其实不一定。首先,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药品价格普遍虚高。安徽省招标后价格降了一半,也就是把虚高成分砍了大部分,应该说价格回到比较合理的水平。
  其次,由于基本药物品种属于老药,技术水平非常成熟,生产企业众多,差别往往只在于成本控制。新的采购办法加剧了竞争程度,可能有些药品因此中标价比市场低了不少,但这并不意味着质量就一定差。区域单一货源承诺保证每个供货企业占有该区域的市场,可以弥补成本。
  再次,如果质量不过关,就不可能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检验。真检查出了问题,将面临清退出全国市场的惩罚。有哪家企业敢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新的采购办法是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场“大考”,那些自身能力不足、光靠营销手段的企业最终将被淘汰。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