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市编办研究出台了《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推行台账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项工作全面实行台帐式管理。
《办法》结合工作实践,突出时效性、动态性、操作性,便于考核问责。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总体要求、台账建立和内容、台账落实和督办。根据《办法》规定,河南濮阳市编办各类、各项工作均实行台帐管理。具体有年度工作台帐、月台帐、重点工作台帐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台帐。
《办法》对台帐的落实和督办制定了有效措施:一是综合科负责工作台账的收缴、催办、归档等工作,每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科台帐完成情况;二是办领导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汇报。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台帐项目和责任人;三是由办领导牵头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科室工作台帐管理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对工作台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是:考核时对各种工作台账单帐计算为100分,按照工作量、影响度和难易程度量化细目。对无正当理由和客观原因,各种台帐考评平均达不到90分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80到89分的限期进行整改;70到79分的全办通报批评;69分以下的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对因工作不力,给工作和单位形象带来较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河南濮阳市编办机构编制工作台帐管理进入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机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